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推動工業企業增產增效六條措施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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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 為推動工業經濟持續穩定增長,進一步提升工業發展質量和效益,促進我市工業加快轉型升級,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進一步推動工業企業增產增效六條措施。 一、鼓勵規下企業轉規上 對2016年我市轄區內首次納入規模以上統計的工業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不超過當年度該企業納稅總額(含國地稅)。 二、鼓勵企業增產和錯峰用電 (一)企業增產用電獎勵 對季度產值同比增長5%以上、且季度用電量在100萬千瓦時以上的工業企業,按用電增量每千瓦時給予0.1元的獎勵。 (二)調峰生產用電獎勵 對2017年省級工業和信息化行業龍頭企業和高成長企業(已參與省電力直接交易的企業除外),按每日7:00-8:00和21:00-23:00的用電量給予每千瓦時0.2元的獎勵;年度用電獎勵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集團內企業合計不超過3000萬元。 三、鼓勵企業技術改造 支持我市重點工業企業工藝技術水平提升、產業鏈(群)重點發展領域及上下游配套、擴大先進產能、提高產品附加值、集約節約用地、節能環保等技術改造項目,對該類項目按設備購置費的1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1000萬元。 四、鼓勵發展智能制造 對獲得國家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和省、市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80萬元;對被認定為智能制造樣板工廠(車間)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五、鼓勵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 對獲得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證書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60萬元。 六、鼓勵發展服務型制造 對被認定為國家、省和市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項目)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同時被認定為示范企業、示范平臺和示范項目的企業,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只給予一次性獎勵;已享受下一級示范獎勵的,只給予補足本級獎勵數額。 以上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具體由市經信局牽頭,會同各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2月12日 (此件主動公開)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2月14日印發 |